中新网8月10日电 据辽沈晚报报道,沈阳警方有关人士昨日证实,轰动一时的沈阳“1·18”大案最后一名主犯在逃的张显光前日上午在齐齐哈尔落网,仍未押解回沈。这起案件中的其他4名主犯2003年已经伏法。
2003年1月18日下午5时55分许,在沈阳市大东区北顺城路和东顺城街交通岗附近,沈阳市商业银行辽沈支行第一储蓄所门前发生特大爆炸事件,歹徒用事先准备好的爆炸物将运钞车引爆,致使出纳员当场被炸死。
爆炸后,有三四名歹徒立即实行抢劫,身负重伤的运钞车司机被歹徒开枪打死。随后,歹徒又向前来救援的该储蓄所工作人员开枪,又造成5人重伤,被抢走现金197万元。
这起重大抢劫运钞车案件后来被称为“1·18”大案。而像这样采取爆炸等恐怖手段抢劫银行运钞车的案件,抢劫数额之大,伤亡之惨重,也是建国以来辽宁地区首次出现。
2003年2月8日凌晨2时40分,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抓住犯罪嫌疑人张显明。在证据面前,张显明供述杀害司机张晶阳并抛尸,又伙同他人实施爆炸抢劫作案,将130万元钱和作案枪支藏匿等一系列重要犯罪事实。与此同时,另一犯罪嫌疑人张显辉因贩枪案发,当日被上海警方抓获。
2003年2月9日晚10时许,沈阳警方与当地警方配合,在黑龙江省木兰县的一处民房内将另两名犯罪嫌疑人李彦波、李彦彬抓获。
至此,除张显光之外的该犯罪团伙4名歹徒落入法网,但最后1名犯罪嫌疑人,也就这个犯罪集团最核心的人物张显光仍然脱逃。这个犯罪团伙由张氏、李氏两家黑龙江籍的亲兄弟成员构成,且两家为姑舅亲。
五名嫌疑人自1998年8月起,先后在沈阳和哈尔滨市等地共实施抢劫犯罪7起,致死5人、重伤6人、轻伤4人、抢劫人民币33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