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明确涉奥邮件范围 拒绝验视不予收寄
2008年06月19日 14: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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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北京亚运村邮局工作人员对顾客邮寄物品当面开包检查。5日,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邮政局联合下发寄递物品安全监管通知,要求用户交寄物品时,邮政企业或有关寄递服务企业应当面验视内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收寄。凡国家规定的禁寄物品,一律不予收寄。对不能确认安全的物品或寄件人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 中新社发 吴芒子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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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6月19日电 据国家邮政局网站消息,为了完整准确地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寄递物品安全工作的通告》,切实保障奥运会寄递物品安全,国家邮政局于6月18日发出通知,进一步明确“涉奥”寄递物品的范围,细化对邮件、快件验视的要求。
18日下发的《关于落实第29届奥运会寄递物品安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在奥运会期间加强验视工作。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在用户交寄除信件以外的其他物品时,应请用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当面验视内件。对拒绝验视内件,或不能确认是否安全的可疑物品不予收寄。对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用户交寄的物品,亦应正常收寄,但要做重点查验。企业要主动向用户宣传《通告》的精神,引导用户积极配合寄递物品的安全验视工作。
通知明确,第29届奥运会期间(2008年7月20日至9月20日),允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经营奥运会寄递物品业务;允许优比速包裹运送(广东)有限公司(简称UPS)经营奥运会的进出境物品快递业务和邮政委托业务。其他寄递企业不得经营奥运会寄递物品业务,不得到奥运会各组织驻地、奥运场馆等涉及奥运会的场所揽收和投递各类寄递物品,因用户的原因收到涉奥快件后,应交由邮政企业代为投递。通知强调,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和其他有关部门不得另行规定,任意扩大寄递企业的限制收寄范围,提前或推后限制收寄的时间!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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