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反垄断法》立法进程的关注,显然是以强烈的生活感受为基础的:长期以来,垄断企业的高福利,邮政、通信等行业里层出不穷的霸王条款,因为“一枝独秀”养成的恶劣服务态度,说收费就收费的“蛮横”,无不让公众深恶痛绝却又无可奈何。在很多人眼里,作为市场经济下“经济宪法”的《反垄断法》,已经不仅仅是若干寡头企业的游戏规则,更是关系到亿万人民生活、维系社会经济效率与公平的利器。
也正是因为这一原因,本次调查显示,92.7%的人期待《反垄断法(草案)》能够尽快审议通过。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反垄断法(草案)》能顺利审议通过,对于它能否有效遏制垄断行为,很多人仍持观望态度。调查显示,只有44.6%的人认为《反垄断法(草案)》能解决垄断问题,而与之相比,认为“说不好”的则比它多了1.1个百分点,达到45.7%。
调查结果印证了一些专家学者的说法。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反垄断法(草案)》后,公众还没来得及高兴,学者们便迅速泼下了一盆“冷水”:对外经贸大学教授黄勇、北京大学经济法教授盛杰民、管制经济学专家张昕竹等参与起草的专家组成员众口一词地表示,民众不宜对《反垄断法(草案)》期望过高。
人们之所以对已经期待了12年的《反垄断法》“不敢期待”,一个原因就是在立法起草程序上,《反垄断法(草案)》依然没有摆脱“部门立法”的范畴,带有浓厚的行政主导立法色彩。据了解,本次《反垄断法(草案)》就是综合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分别提交的建议稿而拟定。评论人士指出,由行政部门主导立法,必然会使法律带着强烈的工具主义、功利主义、管理主义色彩,甚至会被灌输进部门一己之私利。
在调查中,有参与者质疑,在《反垄断法》立法问题上为什么不能召开听证会,或像《物权法》草案一样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呢?有人则尖锐地指出,一部被若干部门“垄断”制定的法律能真正打破垄断吗?
让人们“不敢期待”的另一个原因则来自“行政性垄断章节被删除”的消息。调查显示,77.4%的人希望《反垄断法》能制止“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但是,草案中是否包含被学者视为“精髓”的反行政垄断,到现在为止依然扑朔迷离。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