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17日,上海合作组织第四次峰会在塔什干举行。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和哈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吉总统阿卡耶夫、俄总统普京、塔总统拉赫莫诺夫、乌总统卡里莫夫出席。阿富汗过渡政府总统卡尔扎伊和蒙古总统特使、外长额尔登楚龙作为主席客人参加了会议。
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塔什干宣言》、《上海合作组织特权和豁免公约》、《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合作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的协议》,批准《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条例》、设立上海合作组织日,给予蒙古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地位。六国外长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外交部协作议定书》。中国外长与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签署了秘书处东道国协定,乌兹别克斯坦外长与地区反恐怖机构主任签署了地区反恐怖机构东道国协定。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