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年回扣额达数百亿元
四川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调查显示,订购教材教辅资料收受回扣一直是腐败的高发区,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基建工程高峰期的过去,教材回扣已成为贪污贿赂犯罪分子的第一作案部位。
江苏省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了教材回扣案中的两条“犯罪链”:一是明扣→小金库→个人腰包→犯贪污罪;二是暗扣→个人腰包→犯受贿罪。
除此之外,一些出版商还组织学校相关主管领导、采购人员出国旅游、打高尔夫球、到豪华消费场所消费,甚至聘请相关人员当“顾问”,以“顾问费”的方式给回扣。
建邺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建春仅就江苏省高校英语教材的回扣,算了一笔账。
每个大学生在校期间购买英语教材及相关书籍至少200元,江苏省在校大学生约120万人,这个市场就是2.4亿元,按照行业内通行的8.5的折扣,折扣款就达3600万元。
根据2004年8月被媒体曝光的四川教材回扣案所披露的数据,每年全国中小学生用在教材、教辅等项目上的钱突破了1000亿元,教材的回扣率约为30%左右。如果按此比例,每年全国教材回扣就有数百亿元。
招投标机制难撼垄断地位
按照相关规定,教材的定价要由教材出版部门报请国家发改委和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有关物价部门全程监管,还要经过多方审查,利润空间并不大。
但为什么还会有如此高的教材回扣率?教材回扣案的暴利又是怎么来的呢?
根据民建中央在今年“两会”的提案中所提供的数据,教材、教辅的销售利润为全行业平均利润的520%,这使得我国出版业的产值和利润过分依靠教材。
而现行的教材出版、发行机制,赋予了出版社、新华书店垄断的地位,其成本核算高度不透明,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又难以了解实际成本,教材定价就很容易被出版部门所左右。由此,就形成了一条利益链条:从出版社到新华书店再到教育部门、学校,每个部门都能从中获得暴利。
降低教材价格、打破垄断的尝试,早在2001年就已试水。当时,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强调教材出版发行要实行“招投标”,引入新华书店以外的发行机构参与教材的发行。
2002年初,安徽、重庆、福建3省市首先试点教材招投标改革。但是结果仍然都是新华书店中标,降低的发行折扣也微乎其微。
2005年,国家发改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启动新一轮教材招投标改革,要求2006年试点范围扩大到11个省份,由过去的省区内邀请招标变为跨省区公开招标。到2008年秋季,中小学教材招投标将推向全国。
今年4月初,广东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发布公告,两场竞争激烈的招标终于尘埃落定:发行招标项目的中标人为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版招标项目的中标人为广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教育出版社。这次发行招标的项目,是列入广东省教育厅审定颁发的《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中的全部品种(包括学生课本和教师用书)在广东的总发行权,而出版招标则是针对其中28种规格的教材在广东的出版权。
据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尚立介绍,目前广东中小学教材用书的总价值为12亿元,发行招标的中标单位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的降价幅度为4.1%,出版招标的中标单位承诺的平均降价幅度为6.86%,二者折算后相加,总降价金额约为1.165亿元,这笔钱将通过降低教材定价的方式,全部让学生受惠。
据规定,全国目前拥有总发行权的发行单位有二十多家,但是从最新的招投标情况来看,依旧是新华书店独占鳌头。
著名出版家巢峰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招投标之所以见效甚微,主要还是由于地方;ぶ饕,出版发行部门和教育部门利益作祟。
政策缺陷提供犯罪空间
5月15日,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特急),这可以说是有关教材价格的最新的规范性文件。
通知要求,从2006年秋季学期起,我国中小学教材正文印张基准价格降低,同时规范教材封面、插页和配套光盘价格。
通知表现出主管部门遏制教育乱收费的决心和力度,但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对教材回扣影响不大。
据了解,目前各高校在采购教材中收取回扣的作法,在政策上是有依据的。
1987年,国家教委曾发文规定,高校教材允许有9%至12%的折扣,其中5%要返给学生,其余作为业务费用支出。
但是,检察机关发现,大部分学校都没有将折扣返还学生,也没有用于教材发行业务支出,而是先将折扣放进“小金库”,然后“洗”进个人的口袋。
1987年的这份文件让教材回扣变得名正言顺,但是,文件对违反相关的折扣规定如何处罚、由谁监督“踩线”行为的发生等等问题,都没有明确表述。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