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8日电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4月27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陕西省高级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将打着“私家侦探”的幌子,以给女性提供丈夫婚外情资料为诱饵,诱骗多名女性,实施抢劫、杀人并肢解尸体的曹英等罪犯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法院查明,曹英等罪犯先后以嫖宿、调查婚外情为由,采用诱骗、劫持手段作案5次,劫持5名妇女,其中杀死4人,并肢解、溶解尸体,抢得现金20000元及部分手机、MP3播放器等。
2005年11月29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曹英等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分别处10000元到15000元不等罚金。宣判后,曹英等被告人均未上诉。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复核,依法裁定核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罪犯作出的死刑判决。(朱云峰 谭晓峰 孙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