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1日电 《瞭望》周刊刊载文章称,把德才兼备、群众拥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进一步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是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要求。
文章指出,“一流之人仍识一流之善”。组织部门是各级党委选人用人第一道关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组织部门,都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不可否认的是,仍有一些组织干部在素质、能力和作风方面存在问题。比如,有些干部之所以出现“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问题,一定程度上与组织部门干部考察方式单一、考察工作不深不细有关;有的负责组织工作的领导干部以及有的组织部门的少数人,对自己要求不严,受托吃请,为跑官要官的人提供方便,为亲友提拔、调动、经商等打招呼、说人情,干预有关部门的工作,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还有极少数人甚至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腐化堕落,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近年发生的韩桂芝、徐国健等组织部长案件可谓这方面的典型,对党的形象造成了严重危害。
文章称,按照中央要求把住选人用人关,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各级组织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对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环节的监督措施,为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提供有力保障。
要加强对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行为,坚决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实行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制度,加大督办和查处力度。健全组织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内部监督机制。
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科学界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明确追究方式,加大追究力度。
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继续做好组织部门“12380”举报电话的受理工作,建立健全“便利、安全、高效”的举报机制。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适时向新闻媒体通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情况,接受舆论监督。
与此同时,在进一步加强组织部门能力建设上,中央也已经作了部署,提出要特别重视不断提高知人善任的能力,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使党能够把各级各类优秀人才选拔到党和国家事业急需的和相宜的岗位上来,做到人岗相适、各得其所,使广大干部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不断提高整合组织资源的能力,切实履行好党的组织体系的建立、完善和管理的责任,有效地整合各种组织资源,增强我们党的组织优势;不断提高抵制和纠正用人方面不正之风的能力,强化使命感和责任感,发挥组织部门作为各级党委选人用人第一道关卡的作用。
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副院长刘春教授提醒,不要把组织部门“神秘化”。干部选拔任用是整个党委和所有部门的工作,组织部门只是其中的一个职能单位,起着协调、管理和服务的功能,同时对执行公正的干部人事制度进行监督。党管干部的原则不能动摇,但方式、手段和措施是可以不断改进的,组织部门要探讨如何更好地实现和保障党管干部,在工作方法和机制上进一步改革,使之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黄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