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筹建成立领事;ご
第三,加强应急机制。国内、部内有关部门及驻外使领馆都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领事;び被,主要内容是:成立应急小组,制定工作计划;确定联络方案,保障信息畅通;开设热线电话,收集各方信息;协调国内外有关单位共同展开工作。最近,外交部领事司正在积极筹建成立领事;ご,专门负责领事预警和领事;ぐ讣拇。
第四,加强服务机制。向社会颁布《中国境外领事;ず头裰改稀,同时,了解和掌握中国公民在国外情况并与其建立直接联络,以便于及时提供领事;ず头。
第五, 加强磋商机制。通过双边定期磋商、紧急交涉、派出外交部长特别代表或政府工作组等形式,赴事发地点,敦促有关国家采取措施,切实维护海外中国公民合法权益。
中国公民境外活动统计
出境人次:5130万 (累计2004年-2005年第三季度)
累计海外中资企业:8,000多家
海外中资机构:1,900多家
援外项目组:130个
境外业务人员:60多万人
远洋渔业人员:4万余人
全程协助保周全工作内容
当领事;ぐ讣⑸,领事官员需首先核实涉案人员的中国公民身份,全面快速了解案情,并采取相关措施,提供帮助。工作主要包括:
一、当中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在所在国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经济、劳资等民事纠纷或涉入刑事案件,并已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时,使领馆可应当事人请求向其提供相关的法律协助(如推荐律师、翻译等),视情旁听审判,敦促驻在国公正、公平、依法处理。
二、如中国公民被拘留、逮捕或正在服刑时,使领馆可应当事人要求对其进行探视。如受到不公正待遇,使领馆可向驻在国有关部门交涉,帮助当事人获得公正、人道主义待遇。
三、当驻在国发生战乱、重大自然灾害时,使领馆与侨民保持密切联系,并协助驻在国开展救助行动或视情况撤侨。
四、中国公民在境外遇到困难以至生计出现问题时,使领馆应当事人要求,与其家属联系,以便及时解决所需费用。
五、遇有亲友在国外失踪或久无音讯,使领馆可协助找寻。
六、 中国公民在外遭遇意外事故,使领馆将事故情况通知当事人家属,并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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