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厦门八月九日电 (记者邱观史陈悦)厦门市贸易发展局副局长戴碧忠向记者介绍,厦门市将采取三方面的措施,促进推动对台经济贸易的发展。
据介绍,台湾已成为厦门的第三大贸易伙伴,第一大进口市场,第四大出口市场。厦门对台出口产品只要为:中药材、土特产品、水产品、食品、轻工日用消费品、大宗农工原料商品等。而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则是中央批准的全国唯一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规范海上无序民间贸易活动,密切两岸经贸与感情交流。
戴碧忠介绍说,2004年,厦门对台贸易具体情况为:出口3.25亿美元,进口15.04亿美元;2005年1---6月,出口1.80亿美元,进口7.93亿美元;截止2005年上半年,出口22.32亿美元,进口146.82亿美元。
在台湾水果等农产品进口方面,自2005年5月28日以来,厦门市有6家贸易公司进口17批次的台湾水果,共有8个品种,86吨,货值8.4亿美元;贸易方式中,对台小额贸易4批,一般贸易9批,参展4批;经营模式中,既有厦门贸易公司自营进口的形式,也有代理台商进口的形式;而进口的台湾水果除小部分在本地区销售,大部分通过空运销网北京、上海,或通过陆运销往周边地区。
戴碧忠表示,厦门市下一步将采取三方面的措施,促进推动对台经济贸易的发展。一是将继续完善口岸和市场配套设施;二是尽快出台扶持政策;三是发挥台商自有的销售网络作用,支持台商在厦门从事进出口业务,拉直经营环节,让台湾果农能够得到更多的实惠;四是通过多途径做台湾方面的工作,争取突破台湾当局“小三通”的限制,实现台湾水果通过金厦中转进入大陆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