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3日电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日前,证监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打出组合拳,深入落实"国九条"。其中在上市公司规范发展方面,管理层特别强调要以股权分置改革为契机,实施绩差公司优化重组,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
股改应着眼于提升公司质地
分析人士认为,针对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管理层特别提出包括绩差公司优化重组等措施,这表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已经成为股改过程中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同时,这也是证券市场建设过程中的一个根本性问题。
保荐机构人士认为,无论上市公司业绩高低与否,对价方案的形成实际上还是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博弈的一个过程。从理论上来说,普通的上市公司、绩差上市公司以及T族上市公司的股改方案设计并无本质差别。绩差公司股改方案最终能否通过,关键在于能否有效提升公司质量、明确公司未来前景。
方案可考虑引入股权激励措施
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绩差公司除了公司质量外,其未来的成长性也颇受市场和投资者关注。有保荐机构提出,上市公司在强化公司质量的基础上,可以在股改方案中引入股权激励计划,由大股东向上市公司管理层出售或者发放认股权,管理层可以以一定的价格认购上市公司股票,这样有利于绩差公司管理层在一个更长的时期内重视公司的成长性,有利于稳定流通股股东利益。
当然,股权激励计划并不必局限于绩差公司,已经进行股改的试点公司中就有绩优蓝筹公司采用股权激励计划。
股改为重组提供市场化的环境
不少分析师表示,绩差公司的优化重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其优化重组可能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在股改之前,二是在股改之后。
由于绩差公司业绩过低,可能会存在已经跌破净资产的现象,因此即使是多送股也未必能得到流通股股东的认同;此外,其现金资产、变现能力都不容乐观,派现的可能性也会比较低。这样一来,部分绩差公司在股改之前有可能需要进行重组来优化资产。(曹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