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5日电 据法制日报消息,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公安部治安局局长武冬立要求,今年下半年要加强对辖区中小旅店、建筑工地、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及城市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的场所和部位的治安检查,落实整改措施,消除治安隐患。
据统计,2004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流动人口治安案件68.7万起,占查处治安案件总数的12.7%;破获作案成员为流动人口的刑事案件31.5万起,占破案总数的21%;抓获流动人口刑事案件作案成员60.4万人,占抓获刑事案件作案成员总数的40%。
在流动人口犯罪案件中,盗窃、抢夺、抢劫等侵财性犯罪所占比例较大。据统计,2004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抓获流动人口盗窃、抢劫、抢夺案件作案成员分别占其总数的46.1%、42.1%、59.2%。特别是在一些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这三类案件尤为突出。
种种迹象表明,出租房屋已经逐渐成为流动人口的主要居住场所。据公安机关统计,自2000年以来,流动人口以出租房屋作为暂住处所的比例一直占到40%以上。由于出租房屋租赁容易,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加之一些地方管理措施未能有效落实,一些外来人员往往利用出租房屋从事卖淫、制假贩假、印制非法出版物等违法犯罪活动。据北京、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省、市统计,在2004年抓获的外来违法犯罪嫌疑人中,有75%以上居住在出租房屋或者以出租房屋作为主要住所。
另据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的第三次全国群众安全感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城镇居民认为外来人员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的为25.4%,入室盗窃问题严重的为20.8%,制假贩假问题严重的为19.4%,制黄贩黄、卖淫嫖娼问题严重的为16.7%。
针对出租房屋存在的问题,武冬立要求各地加强出租房屋管理,落实出租房主治安责任,建立和完善房屋租赁协作管理机制,形成管理合力。(孙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