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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底,台湾“行政院”首次召开海洋事务推动委员会会议。在2005年4月举行的第三次会议上,“行政院”通过了内政部提出的《我国大陆架/大陆礁层五年调查计划》,为的是要避免台湾的大陆架被纳入大陆或者他国领土范围。
今年5月下旬,台湾“内政部”被紧急要求修改大陆礁岩调查计划,把重心往北移动,因为中国大陆将在台湾海峡中线附近钻井。另外,联合国也要求每个会员国最晚在2009年5月13日向“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申请礁层。
“台独”分子的盲目主张
本文就此探讨台北“海洋立国”所面对的问题和困境。
第一,台湾与大陆之间的法理关系是依赖“中华民国宪法”维系的。鉴于“台湾独立分子”的嚣张,中国全国人大被迫在今年3月通过反分裂法。这使得陈水扁政权“海洋立国”的目标更不可能。
早在1980年代,“台独”人士就曾以鲸鱼为标志,打出了“海洋立国”的口号。在1996年3月“总统”选举期间,“台独”教父、候选人彭明敏推出了“海洋国家、鲸神文明”这个主张。在2000年5月14日,吕秀莲还没有就职时,就迫不及待地在新“内阁”座谈会上提出“海洋立国”宣言。2002年5月,吕又跑到宜兰县外海的龟山岛,发表所谓的《海洋立国宣言》,并且首次提出设立“国家海洋事务部”的构想。
在2004年3月“总统”大选过程中,吕秀莲在她写的《海洋立国世界岛——台湾大未来》中说:“台湾是环太平洋国家之一,是一个典型的海洋国家,而不是从属于中国大陆的边陲岛国!
2003年元旦,吕前往南海的东沙岛,宣示“海洋立国、海洋战略”。2004年2月,吕又在台北市发表《台湾大未来——海洋立国世界岛》这本专书。
不幸的是,“台独”分子蒙住了自己的眼睛和耳朵。依据1982年12月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大陆的领土主权界限之划定,符合第76条关于沿海国家陆地领土全部自然延伸的原则。不管怎么划,台湾这个岛都属于中华民族。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更是如此。
脱离大陆将无法自保
第二,“海洋立国、海洋战略”指出,海洋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空间?刂屏撕Q,即可加大安全纵深,反之则可能使海洋成为敌人入侵的跳板。台湾必须从更宏观的角度来看海洋,重视海洋,以便有效地维护海洋利益。
可是,台湾一旦和大陆切断了法理关系,还能够维持在南沙群岛、东沙群岛的主权利益吗?不仅如此,台北肯定会丢掉其他很多专属经济海域。
吾人知道,台湾的北方海域与日本专属经济海域重叠。如果大陆和台湾是两个国家,台湾马上就会失去北方海域。
台湾还有其他棘手的问题要处理。在南部,它与菲律宾专属经济海域重叠,在东部,与日、菲两国专属经济海域重叠。
依据“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的资料,“中华民国”第一批专属经济海域的“暂定执法线”,北起北纬29度18分、东经126度,南至北纬20度、东经125度7分,再向西延伸转向西南,与大陆沿海平行。须知,东海最宽处仅360海里。这个被台北认定为自己的海域范围,包含大陆和日本有争议的七个东?笄蛴吞。在这期间,北京第一次强烈提出不能让日本民间企业勘探东海油气资源区的警告。
第三,台湾能够成为一个海洋国家或者世界岛?从官方网站得知,台湾地区的经济发展主要仰赖外来资源;谎灾,它的海上交通线随时可以被切断。
第四,《海洋法公约》第76条第8款规定,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应该“就有关划定大陆架外部界限的事项向沿海国提出建议,沿海国在这些建议的基础上划定的大陆架界限,应该有确定性和拘束力”。
第9款说,沿海国应将永久标明其大陆架外部界限的海图和有关情报,包括基准点,交联合国秘书长。秘书长应将这些情报妥为公布。
可是,台北有必要遵守《海洋法公约》吗?须知,当情势不利的时候,就连联合国会员国也不遵守这个公约,当然包括美国在内。如果台湾地区以海洋国家的精神划定大陆架界限,那么,有多少国家会承认它?如果大陆架界限的划定涉及有关国家的利益,例如南沙群岛主权争议国之一越南,台北能够招架得住压力吗?
总之,台北不能一厢情愿地关起门来搞什么“海洋立国”。如果不和北京交换意见、取得共识等等,那到头来就是白忙一场。不要忘记,台湾“行政院”的海巡署和其他单位一样,欠缺理论大师,届时连最起码的逻辑都会站不住脚。
文章来源:联合早报 文/俞剑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