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4日电 中国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今天上午在公开场合表示,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中国荒漠化和沙化整体扩展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破坏大于治理”的状况转变为“治理与破坏相持”。
祝列克是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的。他说,国家林业局于2003年11月—2005年4月组织了第三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监测结果表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中国荒漠化和沙化整体扩展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破坏大于治理”的状况转变为“治理与破坏相持”,重点治理区生态状况明显改善,绝大部分省区治理面积大于破坏面积,全国沙化土地由上世纪末每年扩展3436平方公里转为每年减少1283平方公里。
一是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同时出现净减少。截止2004年,全国荒漠化土地为263.62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7.46%。与1999年相比,5年间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净减少37924平方公里,年均减少7585平方公里。全国沙化土地面积为173.97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8.12%。与1999年同监测范围内相比,5年间沙化土地面积净减少6416平方公里,年均减少1283平方公里。
二是荒漠化和沙化程度有所减轻。从荒漠化土地看,轻、中度荒漠化面积增加20.8万平方公里;重、极重度荒漠化面积减少24.59万平方公里,重、极重度荒漠化面积比例则由1999年的47.3%下降到2004年的38.7%。从沙化土地来看,流动沙地、半固定沙地面积净减少38749平方公里,固定沙地增加32265平方公里,流动、半固定沙化面积在沙化土地中的比重则由1999年的36.1%下降到2004年的33.9%。
三是大部分省区的荒漠化和沙化状况呈现好转的态势。与1999年相比,大部分省区的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出现缩小的态势。宁夏、吉林、陕西、河北、山西及南方各省沙化土地继续缩;内蒙古、甘肃、辽宁、黑龙江、山东等省区已由扩展转为缩小。一些重点省区的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减少明显,荒漠化和沙化状况有了显著改善,与1999年相比,内蒙古、新疆、河北、宁夏、甘肃和陕西的荒漠化面积分别减少了16059平方公里、14226平方公里、4029平方公里、2329平方公里、1900平方公里和1257平方公里。内蒙古、河北、甘肃、山西、山东、宁夏和陕西的沙化土地分别减少4882平方公里、959平方公里、836平方公里、782平方公里、380平方公里、254平方公里和208平方公里。
四是沙区植被盖度有所增加。沙区中盖度(植被盖度在20—50%之间)的沙化土地面积增加了12.4万平方公里,高盖度(植被盖度50%以上)的沙化土地面积增加了2.3万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