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疑,中国社会当下正流行的“超级女声”,乃是“美国偶像”的中国翻版,但一个翻版,却夺得去年《新周刊》的年度创意奖,真让人大跌眼镜。在笔者看来,“超级女声”将大多数参赛者锁定在15至17岁的在校中学生,这才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因此在以下几点对?怂沟摹懊拦枷瘛庇辛送黄。
第一,在美国,由于中学是属于非商业的地方,中学生不能作为主体来参加商业味十足的电视节目。?怂菇衲杲懊拦枷瘛钡哪炅涓呦尢岬29岁,就是要提高参赛选手的总体年龄!俺杜彼ㄖ醒稳闹魈,这是?怂共荒芟胂蟮。此外,美国有成年人选美,也有少女选美,但少女选美没有电视实况转播,更不能配合商业宣传。而从一定程度上讲,“超级女声”其实就是商业味极浓的少女选美活动。
第二,?怂怪,如果在一个城市的“美国偶像”报名使得数万名中学生逃学,定会招致媒体极大的谴责以及家长的强烈抗议,从而影响收视率。但“超级女声”似乎并不担心中学女生逃学报名会造成收视率下降的问题。
第三,?怂挂膊荒茉市砟切┪淳页な槊嫱獾闹醒稳,因为未成年人自身没有权利报名参加“美国偶像”这样的节目。而“超级女声”成都赛区逃学报名的数万名女生里,没经过家长书面同意的女生,其数目一定不小。
“超级女声”对“美国偶像”具有“中国特色”的突破,主要是钻了中国在法律上和观念上缺乏对未成年人进行监管和;さ目兆。其实,这也并非只表现在“超级女声”这样的活动上,比如,美国的法律规定,21岁才能买酒、喝酒,而在中国,用筷子头沾酒给两岁孩子“喝”也不算稀奇,而十来岁的孩子就能到小店给老爸打酒。
在美国,人的成年期由自己做主,而未成年期却“属于”父母。更准确地讲,孩子在未成年期需要家长的监管和;,因为未成年人的身心不成熟,没有足够的判断力和能力去行使成年人所拥有的权利,同时也不应该去承受行使成年人权利所带来的后果。从广泛意义上说,这种监管和;び杉页さ闹霸鹄┱沟缴缁。举个例子,美国的未成年人必须经过家长同意才能扎耳环眼,这样的监管不仅是家长的责任,也需要扎耳环眼的商店来配合执行。
几年前,笔者与14岁的女儿在美国出了车祸,我俩都受了伤,责任是对方闯红灯。由于车祸涉及未成年人,其解决的法律程序非常复杂。最后,作为家长,我们在法庭宣誓保证我们与保险公司达成的协议;ち撕⒆拥淖畲罄,首先是保证孩子身体的康复,其次是保险公司在经济上做出适当的赔偿,而保险公司给我女儿赔款,直接进了法庭设立的基金,女儿在18岁的时候,才可以取走。
笔者亲身经历的这个案子有两点启示,一是未成年人的利益必须受到;;二是未成年人的权利要受到监管。监管和;な切枰页ず蜕缁峁餐葱械,并需要在法律上和观念上来配合完成。
因此,在“超级女声”的是非讨论中,除了“电视秀”VS“垃圾”外,更应考虑到“未成年人”应受到的监管和;,在当今中国社会,这已经是不能回避的事情。当然,中国不需要完全照搬美国的做法,但在立法以及思想观念上需要跟上。具体讲,“超级女声”可以创新,但不应在年龄上做对“美国偶像”具有中国特色的突破。(来源:中国青年报;作者:袁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