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四日电(记者李鹏)中国央行今天发布《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短期融资券,这标志着中国短期融资券市场已经启动。
中国央行规定,短期融资券只对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人发行,不对社会公众发行,并且融资券采取备案发行的方式,发行规模实行余额管理,期限实行上限管理,发行利率不受管制。
短期融资券是指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央行的管理办法充分体现了市场化原则:在市场准入方面,弱化行政干预,让行政部门从对发行人的实质判断中摆脱出来;在发行方式上,采用代销、包销、招标等市场化发行方式,发行利率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在市场发展进程方面,遵循客观规律,注意循序渐进。
中国央行称,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引入短期融资券是中国融资方式的重大突破,对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改变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失调、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防止广义货币供应量过快增长、促进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协调发展、维护金融整体稳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同发布并施行的还有《短期融资券承销规程》、《短期融资券信息披露规程》两个配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