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2月20日,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自此,中国开始建立干部退休制度,其直接结果是,大批老干部离退休,或者退居二线。
这一决定后来在1993年开始实施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2006年开始施行的《国家公务员法》进一步完善为公务员退休制度,其要点是国家公务员到达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必须退休,符合条件的,可以选择提前退休。
这一举措,在很多国家,可能只是人事管理的变革,但对于1982年的中国来说,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最直接的意义是,解决了“文革”后干部年龄普遍老化、人才后继无人的问题,并为1982年精兵简政奠定了人事制度的基础,通过严格的退休制度,减少了大量在职官员,解决了领导职务大量超编、官多兵少的问题。
更重要的意义还在于,通过建立退休制度结束了当年实质存在的干部任职终身制,为实现干部的年轻化、知识化,奠定了人事管理的制度基础。
改革开放,首先是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干部年轻化,知识化,其结果是让各级政府官员能够迅速接受新思想,向前看,学习国外先进的思想和经验,从而快速推进改革开放。
结束干部任职终身制,为后来的领导干部任期制和限任制奠定了基础,这为国家政治权力稳定的代际转移奠定了基础,也为最近15年快速稳定的发展以及今后的持续稳定的发展奠定了扎实的政治基础。
干部退休制度的有效实施,结束了干部人事制度领域的人治,为干部人事制度领域奠定了法治的基础。法治的基本精神是,法律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意志而转移,任何人,无论职务有多高,权力有多大,都要服从法律制度。每一级领导人,都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制度,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这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提供了典范,实际上也为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奠定了基础。
当然,这一制度的顺利实施,并不是简单轻松的。它从提出到实施,有一个博弈的过程,而且为了能够减少阻力,顺利过渡,采取了一些具有过渡性的策略措施,如设立顾问委员会等。在面临巨大阻力的情况下,通过特定的策略性措施,减少改革的阻力,从而确保改革的成功,这实际上也为此后的很多改革提供了典范。
毛寿龙(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行政管理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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