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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香港特区立法会正就“取消遗产税”条例草案进行讨论。如条例草案得以通过,预计将在2006/07财政年度可以落实取消征收遗产税,那么,在《2005年收入(取消遗产税)条例》生效后去世的人士,其遗产无须缴纳遗产税。
香港专家认为,香港遗产税的取舍问题实际上已然超过了遗产继承的范畴,也不仅仅是香港本身的问题。香港若取消遗产税,其长期影响将远远超越“推动香港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的目标。取消遗产税将形成财富“洼地效应”,周边地区的财富将流入香港。
对中产阶层不公平
遗产税又称继承税,是以财产所有人死亡后遗留的财产为课征对象,向财产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915年,香港政府引入遗产税,目的是“让整个社会在那些非常富有的人去世后受惠,因为那些人致富的部分原因是资产增值及香港经济增长,而整个社会对此也曾作出贡献”。按照香港的税法,任何人去世后,其香港财产的主要价值须征收及缴纳遗产税。比如内地人士比较关心并多有染指的H股,也被视作香港财产。死者遗产的主要价值须按5%至15%的累进税率缴纳香港遗产税。就目前而言,如果遗产主要价值不超过港币750万元者,无须缴付遗产税。
一直有意见认为,现在在香港缴交遗产税的市民,以中产阶层为主,这和提倡公平的香港税制原意有出入。香港的收税原则是以地区来界定的,只有在香港范围内的资产或者收入,才会被征收税款。所以出现一些有钱人把资产投放海外,或者成立离岸信托基金来逃避遗产税。而低资产人士,则因为多项的豁免条款和免税额而没有落入税网。结果政府遗产税收主要来自落入税网、而又未有能力把资产投放海外的中产阶层,出现“不公平”的情况。
从税务部门资料得知,香港要缴交遗产税的以2003/04年度为例,总金额约为15亿港元,占政府全年总收入的0.7%。也就是说,这项被视为“富人税”的税种对坐拥巨资的富豪来说没有影响,因为他们可以通过离岸的税务安排来实现避税,反而有些市民包括中小企业人士却容易堕入税网。
另外,根据香港现行法例,继承人未缴清遗产税前,所有遗产(包括现金)处于被冻结状态。而且所欠缴纳的遗产税,须支付每年8%的滞纳金。所以,曾经出现让继承人“英雄气短”的情况——继承了不少房产,却没有足够的现金交纳遗产税。
“草根阶层”反对取消
据了解,亚太区内的其它地方,印度、马来西亚、新西兰及澳大利亚已在近20年里先后取消了遗产税。在欧洲,意大利及瑞典也已取消这税项。遗产税对中小企业的不良影响,是导致某些地方决定取消遗产税的一个主要原因。
而取消遗产税是在去年下半年由香港民间的一些专业人士提出来的。香港一旦取消遗产税,真正的受益阶层是财产拥有量在750万至7000万港元的那部分富人。
有调查显示,有70%受访的香港人支持取消遗产税,30%的不支持废除。赞成的观点主要认为,从税制的基本原则来看,遗产税都不能具备“广阔度、中立性、公平性”这些良好税种应有的特点。不单这样,遗产税更只会成为香港发展为资产管理中心的障碍。因此,废除遗产税必定利多于弊。反对的观点,主要是取消遗产税会造成社会上的贫富不均情况加剧,违背税制上能者多付的原则。何况香港政府正面对财政赤字,时机上更加不适合。
有报道认为,世界上最坚决反对取消遗产税的,往往是那些顶级富豪。但从香港的调查情况特别是立法会议员辩论的情况看,大财团、中产阶层的政党代表对取消遗传税普遍持赞成态度,而代表“草根阶层”政党的部分代表则持否定意见。
聚宝盆效应
专家则认为,如果取消遗产税,香港对周边国家和地区财富的吸引力将增加。由于曾经是英国的殖民地,许多香港富人喜欢在英国投资、购买资产。但是,英国遗产税税率为40%,这种落差可能导致部分资产回流香港。日本、韩国也征收遗产税,最高税率达50%,远比香港的5%至15%为高。所以,如果香港的政局、经济相对稳定,香港在取消遗产税后,可能出现财富“聚宝盆”的效应,变得更像一个国际金融中心。
专家还指出,更大的资金量可能来自中国内地。随着中国内地的发展,富人越来越多。出于资产配置的考虑,一些富人倾向于将部分资产放在海外。香港本来就是此类资金首选之地。如果内地开征遗产税,而香港取消,则香港对这部分财富的吸引力将大增。
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表示,取消遗产税将让更多人士,包括外地投资者通过在香港的信托公司持有在香港的资产,同时也可以让目前一些通过投资海外资产以规避缴纳遗产税的人士,把资金调回香港。虽然预计取消遗产税后,将导致政府每年减少15亿港元的收入,但同时可以增加香港金融资产和地产业务的投资,为香港带来更多的印花税和其它税收。
(来源:国际先驱导报;作者:王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