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3日电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首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企业的最后一家方案今日出台。
根据金牛能源今天披露的董事会公告,公司董事会拟定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唯一非流通股股东,拟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流通权。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2.5股股份的对价。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股权登记日(拟定为2005年6月24日)当日及之前转股而持有的股份有权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股权登记日之后转股者将不能获得对价。
金牛能源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派现金5元(含税)转增6股)已于2005年5月11日实施。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本次试点以转增后的总股本为计算依据。
金牛能源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8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8个月内不超过5%。
根据公告,公司股票5月16日复牌交易;6月3日为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6月6日起股票停牌;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的期限为6月6日至6月10日,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时间为6月13日至6月17日,6月17日召开现场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方案,6月24日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6月27日股票停牌,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获权对价股份,办理获权对价股份变更登记,6月28日获权对价股份到账。
方案实施后,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股本总数、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均不会发生变化。非流通股股本占总股本比例将由66.10%下降到57.63%,流通股股本将由33.9%提高到42.37%。
金牛能源董事长刘庆法表示,希望这是一个双赢的方案,我们肯定要把这个事情做好。
作为此次金牛能源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项目组有关人士表示,支付比例由股东之间协商,保荐机构主要是提出意见,判断是否合理,同时通过测算,判断其所体现的市场情况。(曹志为、王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