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30日电 今日出版的《法制日报》刊载评论员文章指出,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中国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中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将更加完善和规范。
文章说,中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最早始于革命根据地时期,是中国司法制度的一项优良传统。当前,在中国完善、规范与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具有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首先,完善、规范与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将有利于弘扬司法民主。司法事务是国家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最直接、最重要的形式,是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社会主义司法民主的重要体现。
其次,完善、规范与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将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分析、判断,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确保裁判公正。同时,通过人民陪审员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有利于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提高司法工作效率。
第三,完善、规范与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将有利于保证司法廉洁。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对于提高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开,在合议庭内部形成自我约束机制,保证司法廉洁具有重要作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还有助于抵御各种对司法审判的干预,有助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
第四,完善、规范与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将有利于增强司法权威。人民陪审员大多在群众中间享有较高威望,他们参与审判,有助于增强案件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信任度;人民陪审员在实际参与审判的过程中,对法院工作会有全面、深入、客观的了解,通过他们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
文章分析指出,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进步,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将进一步得到完善,并将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