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日电 据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消息,经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八项证券期货行业标准于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由证监会颁布实施。这些标准涵盖了证券公司技术管理、证券交易、登记结算、银证转帐业务、开放式基金、期货交易的数据交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统计分析等各个领域,对于降低行业交易成本、减少操作风险、提高市场效率、增强信息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
2001年,在充分研究行业需求和国际标准化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中国证监会组织行业有关单位向国家科技部申请承担了国家金融“十五”科技攻关任务。经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与期货交易所、证券通信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及证监会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证券期货业信息化标准体系研究专题于2003年底完成起草、征求意见和修改工作,上报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并于2004年2月通过科技部组织的专家验收。
在标准起草的过程中,参加工作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有关IT厂商高度重视,派出了高水平的专业人员;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从市场全局出发,放弃一时一地的局部利益,致力于做大中国资本市;银行、保险业的同行积极正视中间业务交叉对技术标准提出的新需求,立足当前,兼顾外国银行在中国混业经营的现实,热情帮助和优化证券期货行业标准;所有参加标准起草的人员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肃认真,尽量不影响本单位工作,常常夜以继日,牺牲自己的双休日,尽管几移其稿,仍无丝毫懈;市场参与者从应用者的实际出发,字斟句酌地研究各项标准的各次征求意见稿,及时提出反馈意见。
因此,应该说,这八项行业标准凝聚着证券、基金、期货、银行、保险业和相关IT业专家们的智慧和心血,是对中国进入WTO后过渡期的积极反应,也是中国证监会做好市场基础性建设的重要行动。
这八项行业标准分别是:期货交易数据交换协议(行业标准号:JR/T0016-2004)、开放式基金业务数据交换协议(JR/T0017-2004)、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数据交换协议(JR/T0018-2004)、银证业务数据交换消息体结构和设计规则(JR/T0019-2004)、上市公司分类与代码(JR/T0020-200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规范(JR/T0021-2004)、证券交易数据交换协议(JR/T0022-2004)、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规范(JR/T0023-2004)。
上述八项行业标准获得了业内人士的认可,也得到了国家金融“十五”科技攻关标准化课题验收专家组的高度评价。这一切,预示着成功的开始。目前,中国证监会正在紧跟市场需求,坚持统筹兼顾,注重标准应用,明确自己在标准规划、跨市场和跨行业协调督促中的职责定位,通过市场的力量,推动八项行业标准的贯彻实施;同时,抓紧建章立制,完善“以市场需求为核心”的标准立项程序和管理机制,有效协调金融各业及其自律组织,制订和推广行业标准,为行业服务。在这个意义上说,今后的工作仍然充满挑战,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