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二十四日电 中国内地银行建立个人信用记录后,“黑名单”会不会公开?对此,中国人民银行北京营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有关人士表示,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的信息是商业银行和个人之间的借贷信息,只向个人的借款银行和其本人提供,不对社会公开。
据称,社会上所谓“黑名单”的说法并不准确,大家所理解的“黑名单”可能是一旦借钱不还或者恶意透支,你的“污点”将会进入全国联网的信息系统,随后会面临银行系统的“集体封杀”。
他解释说,虽然“黑名单”会使你的信贷计划遇到一些麻烦,但消费者大可不必忧心忡忡,上“黑名单”不是被银行判了“死刑”。因为每个金融机构对个人信用数据会有各自不同的理解和规定,上了“黑名单”的消费者可能被一家金融机构拒绝交易,但也可能有金融机构会忽略这个因素,继续与消费者进行交易。
据此间媒体今天报道,面对即将问世的“黑名单”,个别消费者也表示出自己的担忧:一旦与银行产生纠纷,银行会不会以“黑名单”来迫使消费者签订“霸王条款”?如果因此被银行列入“黑名单”的话,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平反”?
对此,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的丁律师认为,如果消费者因与金融机构发生纠纷,被银行列入“黑名单”的话,首先要确定纠纷双方责任到底为谁。消费者可以要求金融机构出具相应的情况说明,并向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信贷征信服务中心或当地人民银行分、支行反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