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0日电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昨日,原成都青羊区法院副院长李宝成因涉嫌受贿受审,检方指控李涉嫌受贿7.3万元。目前,四川省政法系统中已有6人涉嫌此案。
2003年4月下旬,成都五鑫实业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平昌因涉嫌合同诈骗、虚报注册资本被查办,但在其弟刘建昌(成都新建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运作”下,有关领导将本已由高新检察院受理起诉的刘平昌案交青羊检察院起诉。6月1日,刘平昌被青羊法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4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同年11月,因刘平昌在全国涉嫌诈骗的金额总计高达数亿元,国家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刘平昌合同诈骗案。
调查人员发现,还在刑期的刘平昌已于6月3日出境。随后,调查人员在青羊法院发现,刘平昌被判处的刑期与其被羁押的时间相当,即刘被判刑的同时就相当于刑满释放。此外,刘平昌出境的时间与法院判决的时间只有2天之隔。由于预订出国机票一般都需提前一周甚至10天,这意味着刘还在看守所里就已预订好了出国的机票。
经警方严密调查,案情终于水落石出:2003年初,刘平昌因为虚报注册资本罪被提起公诉。刘建昌找到时任成都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政法委书记的周建南。周以该案在高新区审理会影响该区的发展为由,将刘平昌案退回成都市人民检察院。2003年8月,周收受了刘建昌送的两万元。
2003年5月,四川省司法厅原副厅长张永敏受刘建昌之托,要求市检察院将刘平昌案转交青羊区检察院起诉。2003年9月,张收受了刘建昌所送的4万元。
调查人员还发现,李宝成早在1994年就与刘建昌相识。刘平昌案案发后,李宝成等人于2003年5月两次和刘建昌见面,商量帮忙处理刘平昌案。李允诺,一旦刘平昌案件到了青羊区法院,他会安排快审快判,并收受刘建昌所送的3000元。5月16日,李找到主审法官,要求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很快,刘平昌案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结,刘平昌被当庭宣布判处一年半的徒刑。事后,李以交纳罚金为由,向刘建昌索要5万元。
2004年初,李因为涉嫌受贿被双规。6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李涉嫌受贿案指定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管辖。7月1日,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对其执行逮捕。
为了洗刷罪行,李在庭审中花了很多时间来解释5万元那一笔现金的来龙去脉。李对收受他人钱财的事实基本认可,但对于5万元那一笔,他认为情况比较特殊,“因为刘建昌兄弟神通广大,他办案过程中受到不少干扰”。一部分钱他本来是准备用来“活动关系”的,但由于中纪委及早介入并对他进行双规,他收受的那些现金都还没有来得及使用出去。
经过昨日审理后,法院宣布择日宣判本案。(江枫浩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