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8日电 新京报报道,教育部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称,从今年开始,普通高校招生对考生外语听力测试不再做全国统一要求。
教育部要求,各地可自行决定外语听力测试的考试形式、时间和计分办法。根据教育部规定,全国统考科目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通知要求,进行外语听力测试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确保播放设备运转正常,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工作预案,妥善处理各类偶发事件。
北京将在下月宣布高考外语听力的考试形式、时间和计分方式。
自主招生高校违规将取消资格
教育部明确,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如有违规招生现象,将坚决清退考生、处理相关责任人,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试点资格,并向社会公告。
全国共有42所高校为教育部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学校,其中北京有9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和北京科技大学。
根据教育部规定,自主招生人数不能超过试点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指名录取被明令禁止
教育部强调,要严格各种特殊形式招生管理,不得指名录取,并严禁利用调整计划乱收费。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要求,对外语非通用语种、保送生、艺术特长生、艺术专业、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以及定向就业、民族预科等招生形式,公开选拔标准和录取办法,加强对测试过程的监管,公示备选资格考生名单和录取结果。
独立学院禁擅自组织生源
通知指出,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独立学院要全面如实介绍学校办学性质、条件和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不得做任何可能误导考生的宣传和承诺。独立学院招生广告须经申办高等学校和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方可发布。在招生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严禁未经省级招办擅自组织生源、未经省级招办核准拟录取名单擅自寄发录取通知书。
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教育部再次强调,高校招生要实施“阳光工程”,实施的重点是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落实高校招生公平公正的原则。
教育部明确表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地区、本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郭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