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5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昨天,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恭华强奸、猥亵小学生一案进行宣判,以犯强奸罪及猥亵儿童罪,两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广西全州县24岁的李恭华,中专文化,捕前在该县一所乡村小学任教。2004年4月至9月期间,李将本校7名不足10岁的女生单独叫至其在教学楼的宿舍内,以检查身体为名,要女生脱裤,然后进行强奸或摸弄猥亵。其共计作案9次,其中强奸7次(两次未遂)、猥亵2次。
报道称,当办案人员问及作案原因时,李竟回答说,是因为看了性知识的书,想实际“试验”一下感觉。(秦增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