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3日电 今天的检察日报刊登的文章说,目前中国刑法关于赌博罪的处罚规定偏轻,已不适应打击犯罪的需要,所以有必要对刑法进行修正。
文章说,现行刑法对赌博罪的量刑没有档次之分,只要构成赌博罪,不论情节多么严重,赌博金额多高,条款中只有一个量刑档次,且法定最高刑偏低,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打击效果。附加刑中没有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使得赌博的风险成本偏低。
为此,文章建议对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有关赌博罪条款进行修正,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增设一个量刑档次,在附加刑中增设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的规定,即规定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文章认为,这样规定,既能充分发挥打击效果,又能使有关人员在经济上、政治上付出沉重代价,使其不敢犯,从而有效遏制赌博滋长蔓延的势头。(熊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