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六日电(庄鹏冲 雷芳)北京商家打折可谓是“铺天盖地”,消费者在这一场“打折运动”中究竟能获得多少实惠呢?我们从一些消费者那里了解到,有些商家打折活动暴露了商家诚信的缺失。
据一些消费者反映,在某一家鞋店出售的某一款式女鞋原价二百一十九元,打完折后的价格是一百五十三元,而同样是这一款女鞋在福建厦门刚上市时价格也就一百五十九元。这“六”元优惠对于消费者来说,是应该高兴还是觉得被欺骗呢?
有关人士指出,实际上现在商家打折往往是在抬高商品原价后再来进行打折,所以商家看似热闹的所谓“大酬宾”、“大甩卖”等优惠活动并没给消费者带来多少优惠。
现在各大商场流行的“买二百送二百”、“买一百送六十”等优惠活动,让一些消费者起初欣喜若狂,而真正参与后却感到“一头雾水”。在看似大有“甜头”的优惠活动中,据一些比较细心的消费者反映,经过计算所谓的“优惠”最终也只能达到七折左右。
专家分析指出,现在商家营销策略日益成熟,他们懂得如何通过吸引消费者眼球来达到促销目的,而实际上商家通过商品价格设置、调整以及文字理解上的差异限制了给予消费者的让利程度。
专家同时强调,商家虽然拥有对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但必须向消费者说明优惠活动的具体细节,同时也不能任意调整商品价格,否则商家这一行为有可能属于商业欺诈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