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湖北网7月24日电(王世平)震惊全国的致10人死亡、22人中毒的湖北利川“10.21”特大投毒案,23日在利川市人民法院开庭二审。
据介绍,二审合议庭由湖北省高级法院法官组成,公诉方为省检察院检察长指派的检察员。陈小梅的辩护人为湖北震邦律师事务所的冉启安和朱荣茂两律师。
庭审从上午8时30分开始至10时38分结束,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此案有关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展开了激烈辩论。被告人陈小梅仍始终否认自己曾经投毒。庭审结束时,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将充分考虑控辩双方的意见,并将此案上报湖北省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择日宣判。
2003年10月21日下午,利川市元堡乡花坪村1组村民朱发彬为其父朱大田举行葬礼后,在其家用餐的30多名乡亲均在短时间出现中毒症状,包括其子朱余平在内的10人随后死亡。当地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于10月24日宣布这是一起人为的恶性投毒杀人案,并以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刑事拘留了有作案嫌疑、朱发彬之母陈小梅。
今年4月29日,恩施中院一审判决,认定陈小梅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小梅不服于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