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9日电 服刑人员能否减刑,同监服刑的“狱友”同样享有发言权。昨日上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南京监狱5名服刑人员的减刑在监狱举行公开听证,此举在江苏省尚属首次。
据南京晨报报道,昨日上午9时50分,位于铁心桥的江苏省南京监狱一演播室被临时辟为减刑听证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雨花区人民检察院、南京监狱管理局共同参会,各司其职,对南京监狱提请减刑的5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而来自三个监区的数百名服刑人员端正地坐在台下准备行使自己神圣的权利。
在审判长罗荣辉庭长的主持下,南京监狱管理局当众宣读了提请对5名罪犯由无期徒刑减刑为有期徒刑18年半20年的建议书。审判长则分别对5名服刑人员犯罪情况及入狱表现进行核实,并征求在座服刑人员及检察机关的意见。经合议庭讨论后,审判长当庭宣布了对这5件减刑案件的判决。判决基本上采纳了监狱管理局提请减刑的建议,5名无期徒刑人员由于入狱后的优良表现而被减为有期徒刑。
据报道,长期以来,江苏省各级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都采取由执行机关呈报材料,法院进行书面审理的模式。检察机关、执行机关、罪犯对法院给谁减、减多少、依据是什么,总是心存疑虑。
江苏省高院周晖国副院长昨日指出,对减刑、假释案件推行公开听证、公示,有利于加强监督,保障罪犯的基本人权,实现了审判公开化,体现了现代司法理念的要求,有利于以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吴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