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4日电 据成都商报报道,继发出涉案剧、红色经典改编剧等相关禁令后,广电总局最近又向全国各地职能部门下发通知指出:电视台、互联网站等信息网络机构和数字电影院,播放由社会机构和个人制作的各类DV片,必须事先送审。
通知指出,凡违反规定,或格调不高、内容导向存在问题的作品,一律不得播放和传播,而私播DV片的境内所有电视台等信息网络机构将受到严厉惩罚。
除此之外,任何机构或个人参加DV作品评奖、展播活动,其作品应事先取得许可证,否则当事机构或当事人,3年内不得从事其他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