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日电 与赖昌星走私集团勾结,上市公司西藏珠峰走私摩托车并偷逃8亿余元税款。天府早报报道,明(3)日,其法定代表人何冰等11个涉案人员将在成都市中级法院接受审判。
指控一
走私摩托车偷逃税款
据起诉书指控,1998年11月至2001年4月,何冰利用其实际控制的珠峰工业公司控股珠峰股份公司,西藏珠峰工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廖光辉是何冰的妻子。何冰以两公司名义同有关人员一起大肆进行走私活动。
1998年11月至1999年9月,以支付明显低于应缴税款的“包柜费”方式,何冰勾结厦门走私犯罪集团主犯赖昌星等人,采取绕关手段从厦门口岸走私进口台湾光阳、台湾三叶雅马哈摩托车整车20221辆、摩托车发动机33455台,偷逃应缴税款3.1688亿元。1999年至2001年4月,两公司又分别以进料加工和一般贸易的方式采取伪报品名、低报价格的手段,经深圳华岗口岸转关至成都口岸,走私进口摩托车全套和成套散件17720套、机油910174.48升,偷逃税款5.0717亿元。
指控二
虚开发票伪造材料珠峰工业公司及股份公司主要通
过“地下钱庄”非法购汇手段,向香港华晖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走私货款。为掩盖走私货物的真实来源,两公司购买大量虚假、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入账,制作了虚假的购销协议、付款委托书和债务重组协议进行改账、平账,同时还销毁了部分账册。
雍建琼作为西藏珠峰工业股份进出口部部长,为方便走私活动,勾结时任成都海关货管科的科长李东,共谋走私具体方法和途径。李东向其传授逃脱海关监管,偷逃海关关税的方法,在查验过程中积极为珠峰公司走私提供方便,致使珠峰公司蒙混过关,偷逃巨额关税。为此,李东得到了公司给予的现金4万余元、劳力士手表、洗衣机等财物。
在珠峰公司2000年有关进口货物专用控制会议上,雍建琼指使下属胡海莉、李勇等人伪造用于报关的单证材料,并在通关过程中使用伪造单证进行报关,以便伪造品名、低报价格进行走私。
涉案主要人员
何冰:原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董事长,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何双:西藏珠峰工业股份厦门同安工厂负责人。
雍建琼:西藏珠峰工业股份进出口部部长。
吴东蓉: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财务总监。李东:原成都海关业务一处货管科科长。
王爱梅:原珠峰股份公司深圳办事处会计。
张雷:原珠峰股份公司财务部资金科科长。
魏伟:原珠峰股份公司会计科科长。
胡海莉、李勇:原珠峰股份公司进出口部职员。
赵琪云:原珠峰摩托董事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