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六日电(记者李鹏)国家外汇管理局今天宣布,已发布通知进一步完善外资企业资本项目结汇和外债登记的管理政策,以引导外资资金在境内合理有序流动,维护和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该《关于改进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项目结汇审核与外债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七月一日起实施,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实行“支付结汇制度”,完善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项目结汇管理,对一次结汇金额在二十万美元以上的,要求企业提供有关结汇资金用途的书面支付命令;二是严格执行外资企业举借外债的管理政策,将外资企业举借的中长期外债累计发生额和短期外债余额之和,严格控制在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以内。
国家外汇局称,上述规定是对现行外汇和外债管理的微调与细化,其目的是打击外汇非法投机活动,遏制资本金和外债结汇的短期快速增长,保持货币政策和人民币汇率的基本稳定,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国家外汇局表示,将继续鼓励外商在华从事合法的投融资活动,推动和实施改进外商投资环境的投资贸易便利化措施,维护外商在华投资合法权益,确保外资企业正常经营。
国家外汇局还透露,将积极创造有利条件,进一步完善外汇市场建设,适时推出外汇避险交易工具,帮助企业防范汇率风险,更好地开展国际化经营。
二○○三年以来,中国资本项目结汇增长较快,尤其是外资企业资本金和外债结汇增长显著。但在去年进行的外汇指定银行收汇、结汇业务专项检查中,国家外汇局发现了一些违规行为和异常情况,表明某些无真实交易背景的资金基于套利动机可能通过资本项目渠道流入境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