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3日电 据北京现代商报报道,就在银行理财产品卖得正火热的时候,银监会却一声令下暂停了银行承诺保底收益的做法,并对各家银行提出“警示”:要注意风险控制。
从今年“十·一”开始,光大银行和民生银行分别推出了三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这类产品不仅购买的门槛比较低,而且承诺给投资者带来比定期存款更高的固定收益。这对于有着根深蒂固的“保底保息”理财习惯的百姓而言,无疑具有巨大的吸引力,而银行因此也上演了7天卖出30亿的销售神话。
然而,就在银行理财产品卖得正火热的时候,银监会却一声令下暂停了银行的承诺保底收益做法,并对各家银行提出“警示”:要注意风险控制。银监会的一脚“急刹车”惊醒了银行和广大投资者。
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承诺收益的做法究竟是否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呢?中国人民大学金融金融系教授赵锡军指出,委托理财承诺收益是一种违规行为。
赵锡军指出,在国外,银行存款和理财账户是完全分开、各自独立的。由于国外设立了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因此一但银行发生倒闭破产的情况,保险公司会首先对银行的存款人进行赔付,也就是说,百姓放在银行的储蓄存款即使遭遇银行倒闭也可以不受任何损失。而委托理财产品是银行以受托人的身份对这笔集合资金进行投资,因此就不可能对投资者承诺保底收益,而银行在破产的时候,投资者也不会得到相应的赔偿。
而知名学者王连洲也认为,各相关机构委托理财都涉及信托雷同关系,涉及委托人、受托人,因此应参考信托的监管办法。有关方面应引入账户独立制度和第三方托管制度,更好地控制风险。
对此,银行也表示,委托理财一般是指金融为了投资某一领域的产品而筹备公众的资金,然后进行运作的方式。而银行理财产品是由银行先确定好投资产品的收益、期限并投入资金,然后在向公众筹集资金来弥补头寸的做法。因此,这与严格意义上的委托理财产品是有很大差别的。而银行对于这种产品的风险也是可以进行控制的。而根据以往惯例,已卖出的产品多半是既往不咎,也就是说,受银监会最新下发有关文件最直接影响的,只是“密令”之后推出的人民币理财计划。(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