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8日电 据来自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的消息,近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项目举报受理及办理管理办法》。
《人民日报》的报道说,今后社会各界如果发现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施工阶段设计工作、建设管理移民安置工程、环境治污工程、项目计划下达与执行、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以及工程质量、认为有问题的其他方面等问题,就可向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监督司举报。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监督司司长李鹏程说,南水北调工程要实现“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的建设目标,离不开社会监督和群众的参与。今明两年,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即将迎来施工建设的高峰,此时向社会公布《举报受理办法》,就是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规范工程建设行为,健全检查监督制度,促进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顺利、安全实施;队匦暮凸刈⒛纤钡鞴こ探ㄉ璧母鞣饺耸慷阅纤钡鞴こ痰慕ㄉ杞屑喽。
李鹏程介绍,办法共四个方面20条,参加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各级地方管理部门、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商、政府质量监督部门、招标投标中介机构等,以及与举报问题有关的个人,都可以作为被举报调查的对象。举报人可以通过设立的举报电话(010—63202244)、邮政地址和电子信箱进行直接举报。相关信息可登录南水北调网站查询。
为确保举报办理工作的质量,办法规定:举报受理工作由专人负责,填写《举报受理及处理工作单》;对举报受理事项都要有明确的处理意见;根据调查结果,情况属实或部分属实的,依据国家和南水北调办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涉嫌触犯刑律的单位和个人,移交纪检和司法部门处理;情况不属实的,向举报人做好政策宣传和说服工作;对署名举报的问题,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都将以书面、面谈或其他方式将调查情况向举报人通报。(赵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