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沈阳十一月十五日电(记者 张剑 金果林)沈阳近百所各级各类学校的乱收费行为,终于激起了官怒民愤,十五日开始遭遇全面整顿。
从今天开始,沈阳市的物价局、教育局、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公室、市财政局、审计局、新闻出版局共七大部门一齐出动,联手对沈阳市内的九十三所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中小学校进行专项检查。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成为检查重点。
据了解,一些学校乱收费手法不断变换,花样十分繁多,从这次沈阳市将主要检查的十五项学校乱收费行为,就可以看出其中的一些名堂:一些高等学校违反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捐款、点招费、扩招费、转专业费、专升本赞助费、定向费、建校费、跨地区建设费、毕业生就业指导费(场地租赁费)、毕业生违约金(改派费)、培养费、补考费、论文指导费、论文答辩费等费用;
一些中小学校违反国家规定以举办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实验班、快慢班或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费;一些各级各类学校超出规定范围向学生收取代办费及代办费在期(年)终不予结算,转为学;蛴泄夭棵攀杖,变相多收费;一些各级各类学校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从中牟利;一些中小学校违反国家规定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等等,不一而足。
沈阳市此次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将采取市重点检查与各区、县(市)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顶风违规向学生乱收费、在检查中不配合、借故刁难、态度恶劣的单位,不仅要给予经济处罚,而且由监察、纠风部门追究有关官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