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目前相当严重的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近来已引起教育部的高度重视。继6月底《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通过之后,在最近召开的全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论坛上,有关高层领导透露,教育部即将颁布《关于惩治学术不端行为的意见》,作为各高校处罚学术不端的基本依据。这些法规的推出,应该会对遏制学术不正之风起到某种规范和震慑的作用。但有一个问题依然盘桓在心:仅仅凭借这些自上而下的行政措施,是否足以根绝学术腐败,从而使中国的学术从此走上正轨?
目前中国的学术风气不正,其根本原因与其说是大家对规范缺乏共识,或者行政惩治不力,还不如说是整个学术生产和评价机制发生了问题,具体地说,是缺乏学术的自主性和行业内部的有效监督。
许多学术腐败的生产过程通常大同小异:当事人认识某学术刊物或某出版社的编辑,甚至交一点出版补贴,轻易地蒙混过关。然后,找熟人写书评,营造一片赞扬之声;最后,拿着这些东西去评奖、评职称,当然评委也是事先做足功夫。从整个过程的每一环节来看,他所面对的,都是个人可以运作的私人关系,而不是独立于当事人的同行审查和评价机制。
我前不久在加拿大作学术访问,特意向那里的教授们了解北美学术界防范学术腐败的经验,深感中国与北美的差距主要不在于惩罚不力,而是缺乏人家那套成熟的学术生产和评价机制。在北美,一项学术研究成果,从酝酿到面世,起码要过四道关:第一道关,向国家或各类民间基金会申请研究资助,基金会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决定是否立项;第二道关,研究的中期成果以论文的形式出现,惯例上要在相关主题的学术研讨会上宣读,接受同行严格的甚至是苛刻的批评;第三道关,著作初稿完成之后,送给出版社审查。凡是正式的学术著作,出版社必定要请同一学科的专家进行匿名评审,作者根据评审意见作出修改;第四道关,著作出版之后,出版社会将书送给相关的学术杂志,由杂志邀请有关专家写书评,对该书作出独立的专业评论,形成公共意见。最后,假如你还要拿这一成果去评教授或得奖的话,照例还要经过类似的同行匿名评审,过第五、六道关。
北美学术界形成了非常严谨的学术生产和评价机制,从而从学术机制本身基本杜绝了学术腐败的可能性。这一机制的秘诀在于:主要不是诉诸非学术的行政监督,而是以学术自主性为核心原则,在学术生产的每一环节上,都形成非私人性的同行公共评价体系,以此建立专业性的学术内在标准。
中国目前的学术生产状况,虽然在申请课题、评奖和升职等环节上,已经开始逐步推行专家评审制度(但其中的问题依然不少),但在更关键的学术成果发表、出版和公共评议等环节上,还处于相当混乱的状态。目前除个别学术杂志之外,大部分人文社科类杂志缺乏匿名评审制度,有些杂志宣称有匿名评审,也是招牌而已,或仅仅为退稿偶尔为之。而在出版领域,至今没有形成一整套学术著作出版的严格规范。这样就为孳生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提供了制度性空间。比学术出版更为滞后的,是学术评论体制迟迟无法形成。
要从根本上杜绝学术腐败,形成良好的学术风气,最重要的是像北美学术界那样,按照学术自主性原则,积极培育以同行评议为核心的学术生产和评价体制。只有制度是最可靠的,缺乏合理的制度平台,再严厉的行政惩罚,都不会是学术腐败的对手。
(来源:南方都市报;作者:许纪霖 本文略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