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7日电 在今天的《检察日报》上,陕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崔明生撰写文章,介绍了西安“宝马彩票案”背后的有关人员渎职犯罪案的侦破过程。
——学彩票知识为破案热身
今年3月,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在西安市以实物返奖的形式销售6000万元即开型体育彩票,最高等级的奖品为宝马轿车和12万元人民币。3月24日,体彩中心以中奖人刘亮所持中奖彩票系假彩票为由,拒绝兑付宝马轿车和12万元。
该事件被多家媒体曝光后,陕西省检察机关认识到,该事件背后很可能隐藏有体育彩票销售监管人员的重大渎职犯罪。随即,西安市检察院兵分两路开展前期调查工作:一路到公安机关了解“3·25”体彩造假案的侦破情况,另一路深入到省体彩中心调查。由于孙承贵等直接参与诈骗的人员在逃,体彩中心又不配合调查工作,调查陷入僵局。
为突破案件,办案人员通过学习研究,了解国家有关彩票销售管理规定与公证程序规则等知识,为成功突破案件打下坚实基础。
——识破假合同案件得突破
不久,公安机关侦破了彩票承销商杨永明等在西安诈骗3辆宝马轿车另加36万元的案件,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5月25日,陕西省检察院决定成立“宝马彩票案”侦查指挥小组,负责指挥查处案件背后涉嫌的渎职犯罪问题。
陕西省检察院抽调各级检察院渎检部门干警30余人,分成4个办案小组,负责案件侦破工作。经过大量调查取证工作,陕西省体彩中心原主任贾安庆、原副主任张永民等人渎职事实浮出水面。
2002年12月,张永民违反财政部彩票发行和销售管理规定,决定聘用杨永明成立体彩专业销售队伍。2003年1月、2004年2月,贾安庆两次同意张永民代表省体彩中心与杨永明签订合同,由杨承销即开型体育彩票。
2003年5月,经贾同意,张安排杨为省体彩中心“即开型规模销售主管”,杨利用此头衔在全省销售彩票,并于2004年3月与西安市体彩中心签订了6000万元销售合同。
2004年3月20日,即开型彩票发行活动开始当天,西安市体彩中心原主任樊宏,陕西省体彩中心原工作人员吴燕华、田伟东等三人分别发现孙承贵等非体彩机构人员参与主持兑奖、保管彩票等具体工作,对这种明显违反彩票管理规则和操作程序的行为,既不予制止,也未及时撤换。樊等人明知彩票销售期间,二次开奖证明的证明书、中奖证明书的保管等事项必须由体彩机构的专人负责,在监管人员和公证人员的共同监督下完成并妥善保管,却不按规定执行,任由杨永明操纵,甚至将西安体彩中心的公章交给杨永明使用保管。吴、田二人在发行彩票期间擅离职守,未履行监管职责。
“宝马彩票案”发生后,贾安庆等人为应对调查,与杨永明补签了假合同,订立攻守同盟,声称西安市体彩中心与杨永明签订6000万元承销合同的行为,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
面对狡辩,办案人员从吴燕华、田伟东入手,以补签的假合同为切入点,使案件得以突破,二人供述了渎职犯罪事实。在证据面前,贾安庆、张永民等人终于认罪服法。
——进一步深挖牵出数起案件
办案人员还发现:2000年11月7日,西安市碑林区体育局原局长李新义受樊宏指使,以杨永明发售彩票亏损需予以补偿为由,要求碑林区公证处出具由李选利获得20万元的假公证书,后该造假事件被媒体曝光。碑林区公证处原主任万元模、原公证员李群因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被立案侦查。
陕西省检察机关继续深挖,经过30多天的侦查,查清了贾安庆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杨永明贿赂13万元,张永民受贿4万元,以及吴燕华、田伟东等人接受杨永明贿赂的犯罪事实。
公安机关还侦查发现杨永明一伙在榆林、延安有诈骗8辆中奖的奇瑞轿车的犯罪行为。据此,陕西省检察院要求当地检察机关及时开展初查,快速查处诈骗案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
经检察机关查明,杨永明等人于2003年2月至2004年2月间,在各县举办即开型体彩销售活动中,府谷县公证处原副主任王晓玲、原公证员曹向诚,靖边县公证处原工作人员陈煜等人不认真执行公证的相关程序和规定,不认真审查中奖人员的身份证明,致使杨等人骗领大奖或奇瑞风云轿车。以上各县检察院对涉嫌玩忽职守行为人均依法立案侦查。
至此,陕西省检察机关共查办彩票诈骗案背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6件17人,其中渎职犯罪案件13件14人;受贿案件33人。已侦结、移送审查起诉13件13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