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关部门的一纸禁令引起强烈反响,禁令的大体意思是:电视播出单位要停播地方方言译制的广播电视节目,为广大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在读到该禁令之前,我刚刚和家人一起看了某个地方台用山东方言译制的外国片子,所有人都被其中幽默滑稽的方言逗得前仰后合,好几个小时沉浸在愉快中。用方言重新配音的片子因为和普通话版相对照而别有意趣,看惯了那些正襟危坐、生硬死板的说相,突然发现猫和老鼠用我们平时的语言在电视上打起来了,这就好比看过了《西游记》再来看《大话西游》,感觉太风趣了,这难道不是一种亲和力吗?至于说到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良好的语言环境,我不认为孩子耳朵里听了山东味的对白就受到了不健康影响。就损害青少年心灵的效力而言,“他妈的”这句脏话用高贵的普通话说出来和用鄙俗的乡村俚语表达并无本质差别。甚至,民间方言俚语因为难以用规范汉字表达可能流毒还小一点。
必须承认方言也是一种语言,甚至是一种文化吧。语言和语言之间也要区别个高低贵贱吗?如果普通话真有生命力,自然会消化吸收方言词汇,实际上我们现在使用的很多语言在一开始就是民间方言,因为流传广泛,为人们普遍接受,也就成了常用语,比如“老公”一词原来专门指太监,南方个别地方人称自己丈夫为老公,这个用法被普遍接受,太监的原意反而没多少人记起。现在生活中经常听到“我老公”如何如何,大约不会有人误以为该女子是指她的丈夫乃一太监吧?
正如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所说,电视台照顾观众播出方言节目这不仅是人文关怀的体现,而且也证明方言本身的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邓小平早在1979年就提出,要“自觉地在人民的生活中汲取题材、主题、情节、语言、诗情和画意”,要“创造出具有民族风格和时代特色的完美的艺术形式”,影视制作部门也常说要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表现作品,这其中方言应该也是人民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之一吧。影视固然有推广普通话的使命,也有维护民族文化的责任。如果方言只是被运用到个别的外片译制中,并没有侵害着新闻、谈话等主流节目,何必非要赶尽“逐”绝呢?
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