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1日电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03年,广州市审计机关共审计和调查1436个单位(项目),查出并已监督收缴入库的上交金额72853万元。昨天,广州审计局局长郑锡雄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广州市200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郑锡雄介绍,审计表明,200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一般预算收入完成年度预算的101.9%,一般预算支出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83.1%,收支平衡,有一定结余。
审计发现,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部分税务机关漏征税费,番禺、花都、从化等地税机关漏征税费11793万元,税款“错库”1431万元,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减免审批偏松。一些单位预算资金结余问题比较突出;部分单位在预算资金收入和使用方面存在挤占专项资金、账外核算、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等问题。
问题1:猎德污水处理一期千万资金“失踪”
审计猎德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发现上千万的资金不能提供合法单据说明其使用情况,资金去向不明。
据悉,猎德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1991年经国家计委批复立项,经市计委批复一期工程总投资调整至123525万元。其资金来源为中央补贴(国债)6000万元,外国政府赠款折合人民币9250万元,城建资金45450万元,银行借款62825万元。审计发现:
工程概算严重漏项。项目管理单位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猎德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概算编制时漏列银行借款利息,而实际发生的银行借款利息是22205万元。
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多计工程借款利息3386万元。主要是该公司管理和投资多项建设项目,却没有按项目区分计算银行借款利息所致。
项目管理单位市政污水处理总厂核算的外国赠款中,外币折合人民币1035万元不能提供合法单据说明其使用情况,资金去向不明。
问题2:番禺花都等漏征税逾亿元
审计抽查,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1999至2003年殡葬行业和番禺区、增城市2003年房地产企业缴纳税费的情况,发现上述区、县级市地税局漏征税费共11793万元。昨天,提交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审计工作报告披露了相关问题。
审计发现,房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减审批偏松。2003年,有关税收部门以困难减免为审批条件,减免了天河区12户盈利企业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324万元、减免了番禺区和增城市有盈利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240万元、减免了花都区24户盈利企业的房地产税及土地使用税135万元。另外,有关税务部门对广州的8个区的455户村镇企业,不管是否符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审批条件,一律给予减免50%的优惠,共减免10162万元。
部分税务机关漏征税费。抽查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市、增城市1999至2003年殡葬行业和番禺区、增城市2003年房地产企业缴纳税费的情况,发现上述区、县级市地税局漏征税费共11793万元。
问题3:四部门预算资金结余9亿元
4部门预算资金结余高达9亿元,财政资金大量沉淀,未能得到合理使用,昨天,提交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了这一问题。
审计报告指出,一些部门预算单位预算资金结余问题比较突出。有4个部门的相关资金结余分别为:历年经费结余62542万元、历年经费结余20453万元、历年专项结余4909万元、历年事业费和专款结余6255万元,4部门预算资金结余总计超过9亿元。同时,这些部门预算单位结余的这部分财政资金,在市财政局编制的《收支预算总表》中均没有反映。
审计情况显示,部分部门预算单位历年经费结余及专项结余较大,没有在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反映。这不仅造成财政资金在各单位的大量沉淀和闲置,不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也不利于对这部分财政资金的调控和监管。
郑锡雄指出,当前广州市对预算资金的安排已能更注重合法性,但对资金安排的合理性及资金的使用效益则考虑不足,造成财政资金在部门单位的沉淀,有些甚至被挪用。如抽查的4个部门预算单位,历年的经费结余及专项结余达9亿多元;又如抽查农业专项资金发现,一些在3年前已按项目安排并已拨出的财政资金,至今仍未组织实施,部分资金被挪用。财政部门应在安排预算时,将部门、单位的历年经费结余情况掌握起来,对经费余额过大的适度收回并纳入预算重新统筹安排,以减少财政资金在项目和部门的沉淀,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广东省财政厅科研所所长黎旭东认为,部门预算单位预算资金结余问题,尽管不属于违规滥用财政资金的问题,但是影响了财政资金的有效合理利用,这些部门把财政资金当成“唐僧肉”,抱着不要白不要的心态,自己的“小碗”节余了大量的财政资金,却影响了财政这个“大锅”的分配,形成财政资金在部门预算分配中严重不均,不符合部门预算改革的要求。这些历年的预算资金结余,不应该再留在部门的手中,应该收入国库,下一年度重新分配。
问题4:25万防治非典资金遭挪用
广州市审计局在对花都区农业局的审计调查中,发现该局以虚开发票和收据的手法,套取、截留转移了防治“非典”专项资金25万元,拟用于解决该局以往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经审计核实,截至2003年7月,广州各级财政计划安排的防治“非典”专项资金为24335万元,其他部门安排5663万元,社会捐款2323万元,社会捐物2355万元,合计34676万元,实际拨付的防治“非典”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款物28500万元。
审计查出一些问题:一是汇总上报的部分数据不够准确;二是部分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款物拨付不及时;三是部分非定向捐款未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四是部分单位接收社会捐赠款物未登记入财务账;五是部分单位接收社会捐赠款物无开具合法的收据;六是个别医疗机构将日常支出放在专用资金列支;七是部分社会捐赠物资未被用于医疗机构防治“非典”;八是社会捐赠款物的核算和接收不规范。
另外,广州市审计局在对花都区农业局的审计调查中,发现该局以虚开发票和收据的手法,套取、截留转移了防治“非典”专项资金25万元,拟用于解决该局以往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据悉,上述问题属个别单位存在的问题或值得注意的方面,在审计部门的指出下,相关单位即已自行纠正和整改;ǘ记讯曰ǘ记┮稻钟泄卦鹑稳朔直鹱鞒龅臣痛Ψ趾托姓Ψ。
问题5:去年审计问题两部门未纠正
2002年《审计工作报告》列出存在问题的部门,还有两个部门和单位的两个问题因各种原因未能全部纠正。
据悉,2002年《审计工作报告》列示存在问题的部门、单位共18个,审计决定处理的问题共50个。至2004年8月末,应纠正的问题中,只有两个部门和单位的两个问题因各种原因未能全部纠正。未能纠正的问题和原因:一是市民政局属下单位挪用和占用“修购基金”余额288万元,因没有资金来源,计划在2005年底前用税后利润和自有资金偿还;二是市教育局挪用教师住宅小区建设资金等2227万元,正寻求解决资金归还原渠道的办法。(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