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前夕,沈阳市纪委明确提出要求:领导干部在节日期间收受的月饼等礼品,价值按当地市价折合人民币200元以上的均属“贵重物品”,必须一律登记上交,否则将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惩处。
中秋节吃月饼,是中国老百姓的传统习俗?墒侨缃竦脑卤,越来越变味儿了,一盒几只装的月饼动辄上千元甚至更贵,里面几乎全部夹带着贵重的名酒、名茶。其实人人都知道,这种“天价月饼”很少有人买来自己吃,而大多是买来送礼的,且不是用来送亲朋好友,而是用来送各类领导的。原本有着深厚文化内涵,象征着吉祥团圆的月饼,竟然演变成了贿赂领导干部的“糖衣炮弹”,而月饼成为行贿品,又反过来刺激了月饼生产越来越高档、越来越奢华,助长了社会上的奢侈消费风气。
这种“月饼问题”,折射了中国人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处世哲学,更折射出潜行于官场的行贿受贿等腐败问题。因此,应该像治理腐败问题那样治理“月饼问题”,将治理“月饼问题”作为治理腐败问题的一个重要突破口。按照沈阳市纪委的说法,价值200元以上的月饼属于“贵重物品”,领导干部收受了贵重物品,理应上交,不上交就是受贿,就要受到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由此可见,我们没有理由继续将“月饼问题”置于反腐工作的空白地带。
诚然,要求领导干部上交月饼等礼品,并非治本之策,而只是治标之举,此举的实效性可能会引起一些人的怀疑。然而笔者认为,反腐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治理“月饼问题”也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将这个系统工程搭建好,就要不断地进行修修补补加以完善。要求领导干部上交贵重月饼,就是一次修补之举,虽然此举并不能完全解决“月饼问题”,更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但此举将反腐视线首次聚焦到了月饼这个尚属监管空白的领域,恐怕谁也不能怀疑其将能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有作用总比没作用好,反腐工作中每取得一点一滴的改进都值得称道。沈阳市纪委的要求,起码可以让一些领导干部收受贵重月饼时心怀忌惮,有些领导干部可能认为收几盒月饼就承担这么大的风险,还要登记上交,不合算,嫌麻烦,于是干脆就不收了。不管是不愿收还是不敢收,不管是自觉抵制还是被迫拒绝,不收总比收要好,偷偷摸摸地收总比肆无忌惮地收要好。因此,沈阳市纪委在治理“月饼问题”上所采取的这个小小的举措,笔者以为是值得称道的。
(稿件来源:工人日报,作者:傅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