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4日电据《大众日报》报道,昨天下午,山东省政府通报了今年以来该省发生的4起特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这是山东省首次通报安全事故处理结果。
经过调查,今年以来山东省发生的四起特大安全事故的原因已经查明,调查处理工作已经结束,涉及的25名责任人依法依纪作出了处理。其中,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1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15人。
四起特大事故是:
宁阳“2·24”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今年2月24日,在宁阳县境内,淄博市一辆大客车与淄博市一辆半挂货车迎面相撞,造成11人死亡。经调查,这是一起因客车驾驶员疲劳驾车、违章行驶,客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不力所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
邹平县“2·27”礼花弹特大爆炸事故。今年2月27日,滨州市邹平县青阳镇国泰礼花礼炮厂发生礼花弹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经调查,这起爆炸事故是由大风将厂外火种刮至厂内引爆礼花弹,现场职工在紧急情况下处置失当等综合因素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
曹县“4·22”烟花爆竹特大爆炸事故。今年4月22日,菏泽市曹县常乐集乡焦村庙村发生烟花爆竹特大爆炸事故,造成16人死亡。经调查,这是一起由焦村庙村村民李清瑞、邻近郑庄村党支部书记郑安居、常乐集乡派出所所长张同让、乡政府职工户付根4人合伙非法制造礼花弹造成的特大爆炸事故。
莒南县“5·11”酒精储罐爆炸事故。今年5月11日,临沂市莒南县阜丰发酵有限公司由于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现场施工焊接时,漏电打火引起酒精储罐爆炸,导致11人死亡,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张思凯高根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