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0日电 据华龙网报道,在昨日下午召开的重庆主城区环境污染安全隐患重点企业搬迁工作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奇帆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搬迁时间表,在2007年前完成29家重点污染企业的搬迁,只能提前不能拖延。
纳入主城区环境污染安全隐患重点搬迁实施范围的29家企业,来自冶金、化工、医药等行业。由于重庆市城区布局属于典型的组团式结构,这些重点污染企业大多分布在长江、嘉陵江两岸,企业占地和城市居民居住地相互交错,化工安全隐患和结构性污染问题十分严重。
据重庆市经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对这29家企业实行了分年推进逐年完成搬迁工作的计划。目前,重庆朝阳化工厂、重庆长江扬帆化工有限公司、重庆长江化工厂、重庆灯头厂、重庆黄桷坪电镀厂、西南制药一厂、重庆东升橡胶制品厂、重庆制药厂、嘉陵化学制品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已完成搬迁,广厦重庆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重庆油墨厂将在年底前完成整体搬迁。重庆新华化工厂、重庆电池厂等18家重点污染企业也将分别在2007年前完成搬迁。
为了让搬迁企业尽快启动,重庆市政府出台了财政返还、土地出让金返还、涉及迁建的规费和配套费免交、排污费返还等搬迁鼓励政策,并出台一系列措施解决搬迁企业的后顾之忧。
黄奇帆强调,主城区重点污染企业的搬迁不是对原企业的复制,也不是污染的异地转移,而是要在搬迁的过程中,达到搬大、搬强、消除企业污染的目的。(王晓军岳立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