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7日电 曾引起喧然大波的璩美凤性爱光盘案,台“高院”今天(17日)二审宣判;被控散布光盘及伪造文书的郭玉铃,仍维持一审刑度,各判4年与10个月徒刑。
据“中央社”报道,不过《独家报导》的发行人沈嵘二审改判2年徒刑;被控协助《独家报导》制作光盘的中帝公司董事长胡钟琳,被检方上诉追究散布刑责部分,则被合议庭驳回。
据了解,今天除胡钟琳因另案羁押亲自出庭听判外,其余被告均未到场。胡钟琳一审被判处6个月徒刑、并科罚金3万元新台币确定;一审被判处6个月徒刑的美工编辑王绪筠这次获判无罪。
此外,《独家报导》总编辑林家男维持一审10个月徒刑、缓刑2年判决。沈嵘特助韦安被控扰乱搜索的妨害公务罪,一审被判4个月徒刑后提起上诉,这次也遭驳回;他被控散布光盘部分,则从两年徒刑改为1年6个月。
报道说,这起性爱光盘案源于2001年,时任新竹市文化局长璩美凤与至友郭玉铃因故翻脸;郭女涉嫌雇人在璩美凤淡水住处、新竹市文化局长办公室及座车内安装针孔录像设备,拍下璩美凤与曾姓男友在住处的激情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