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2日电 据人民网报道,湖北一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彭某、该公司商务部经理刘某和副经理周某等窃取国家“863计划”高科技技术,卖给境外制药公司,9月10日,武汉市检察院以涉嫌为境外窃取、提供国家秘密罪对他们提起公诉。
据了解,武汉某大专院校于1995对该项技术进行研究。1999年,该校一下属公司与彭某所在公司共同组建起湖北某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技术开发,彭任新成立公司的董事长。
2002年,该项研究开发被科技部列为国家“火炬计划”,2002年11月,彭某暗中与境外一家制药公司签下了该技术项目的《技术实施许可合同》,并将其掌握的该项目的部分技术资料交给下属刘某、周某整理。2003年8月,经三人合谋,刘、周趁无人之机,将此技术资料从本单位电脑中全部窃出后,再按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律法规文件等分类整理成册交给了彭。
2003年9月,该项目被科技部纳入“863计划”,彭代表该公司与科技部签订了“863”计划课题任务《合同书》。与此同时,彭再次与境外这家制药公司签订《补充协议》,接着在港将窃取的资料以66万港币“卖”给了这家医药公司。当对方在组织生产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时,彭又让刘对配方原料的厂家、生产工艺、无菌过滤等问题,及时向对方发出电子邮件作了详细解答。10月15日,对方派人来汉与彭等三人“接触”时,双方再次谈及该项目的生产问题,他们又“及时”将配方原料交给了对方。同年11月,警方接到发现失密后的研究单位报案,当月破获了此案。
经国家保密局鉴定,该科技研究项目属“863计划”重大专项课题,其为“秘密”级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2002年11月至2005年11月。(熊波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