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2日电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9月5日公布并施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和国务院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近日就《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情况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今后全国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
有关负责人说,经济普查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掌握中国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经济普查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经济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
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并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济普查对象不履行上述义务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条例规定:(一)国务院设立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经济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应当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相应设立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国务院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规定和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当地的经济普查工作;街道办事处和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经济普查工作。(三)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经济普查机构,负责完成国务院和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经济普查任务。(四)大型企业应当设立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本企业经济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经济普查表的填报工作。
地方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应当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聘用人员应当由当地经济普查机构支付劳动报酬。商调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变。
经济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但是,由于个体经营户点多面广,缺乏统计基础,且配合程度相对较差。因此,为减轻工作量,提高数据质量,条例规定对个体经营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可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也就是说地方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在全面摸清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对其生产经营情况可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有关负责人强调,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自行修改经济普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强令、授意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篡改经济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通报批评。
经济普查人员参与篡改经济普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通报批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建议有关部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经济普查对象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或者提供虚假或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或者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可以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企业事业组织有上述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警告,并可以处5万元以下?;个体经营户有上述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警告,并可以处1万元以下?。(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