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人们在表达对腐败的深恶痛绝和对如何才能搞好反腐败的忧虑时,中共在2004年2月出台了《党内监督条例》。这个被专家称为“自中共建党以来最为全面的一个条例”,是中共党内最好的一部法纪。这部法纪条例,在总结了过去的反腐败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对于今后中共反腐败、严肃党纪有着重要的意义。
中共反腐败条例的出台,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虽然在严厉的打击下腐败有所收敛,但在多年的积弊久存之下,腐败的黑影仍然存在。
近年来,由于中共反腐败的手段严厉,不少过去有劣绩的官员,或者使尽手段隐藏劣迹,或者出逃海外销踪灭迹。据报道,目前逃往国外或失踪的官员人数已达数千人,卷走贪污的公款高达130多亿人民币。有关部门的资料显示,近三年贪官携款外逃成倍增加,这一方面显示了国内反腐败的严厉,贪官们惶惶不可终日;另一方面也说明,逃往国外是贪官们的一个新方法。2003年8月,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就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沈阳、深圳、珠海、昆明等口岸和航空港,查获60多名企图外逃的官员。
中共近年来开展反腐败成效显著,但是仍然有这么大面积的腐败需要清理。为什么中共反腐败这么难?
中共一位反腐败专家一语道破玄机,他说:因为这是一场“权力者”对“权力者”之间的斗争,腐败分子手中也有权,有“一帮人”,有雄厚的势力,有丰富的官场经验,有牢固的关系网,他们可以用权力对抗权力。
反腐败斗争面对这样的掌权者,如果不是中央有更大的权力和更坚强的决心,把他们拿下来是不可能的。这也说明了中共反腐败的决心。
反腐败民心所归
据媒体披露,近年来中央纪委和有关部门每年在不同的10个省(区、市)进行万人随机抽样调查,结果表明,2002年,有74%的群众对反腐败工作表示认可,比1996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69%的群众认为腐败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得到了遏制;比1996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68%的群众对反腐败斗争有信心,比1996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这反映出百姓大众对反腐败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中共权威人士评价说,十多年来反腐败最大的成果,就是在全社会对“反腐败十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问题上形成了一个真正的共识。中共在较短的时间内就能够将党内的省部级高官送上审判台、断头台,不仅是顺应了人民大众的意愿,而且以雷厉风行的气势赢得了百姓的赞扬。在行动上和成效上都是史无前例的。所以老百姓对中共的反腐败满意度上升,大部分人都认为,反腐败确实是在动真的。
专家说,在中共历史上,改革开放之前一般是以运动的方式来反腐败,改革开放之后是以中央最高的权力来反腐败。这些模式都是在腐败出现之后,去与腐败作斗争,是一种被动性的斗争。
经过总结过去的经验和教训,中共出台了现在的《党内监督条例》,这是在腐败出现之前,以民主监督的制度来防止腐败的发生。这被中共称之为“制度反腐”。这不仅可以对权力进行监督防止腐败发生,而且有利于党内民主的发扬广大。
此次出台的《党内监督条例》,针对“一把手”犯罪的趋势,在监督时,明确将中央政治局委员及各级党政“一把手”纳入被监督之列,对“一把手”监控重点的确立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党内监督条例》的出台,显示出中共对反腐败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的情况下,在战略上出现“三个转向”:即由被动防御为主转向主动进攻为主;由权力反腐为主转向制度反腐为主;由事后监督为主向事前监督为主。
(【香港《广角镜》4月号文章】题:制度反腐:党内民主试验田)
敬请关注:中新华人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