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三月二十八日电 题:台海观澜:闽台经济合作成效显著
中新社记者 陈国明
自对外开放以来,闽台两地经济合作效益显著,并形成了互补互利、共同发展的格局。
数字显示,自一九八一年第一家台资企业在福建省诏安县落户至今年二月,福建全省共批准台资企业项目七千七百二十九项,合同台资一百四十点五亿美元,实际到资九十九点五亿美元。目前,台商在福建省投资一亿美元以上的台资项目二十四个,有三十七家台湾百大企业在该省投资七十四个项目。台商投资结构也日趋合理,已从初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向精密仪器、电子、石化、汽车等技术、资金密集型产业发展,并出现了行业整体性转移、上中下游产业配套发展的趋势。台资企业已成为福建省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福建省吸引台资已形成了从沿海向内地延伸的多层次、全方位投资区域结构。厦门是国务院批准的经济特区之一,福州市是沿海十四个开放城市之一,除马尾、杏林、海沧、集美四个台商投资区外,一九九七年九月,国务院又批准福建省设立福州和漳州两个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至此,福建沿海一线形成了一个多层次、多结构的连片开放带,并在其自身的经济发展实力不断增强的同时,逐步向福建省内陆地区辐射、延伸,使福建省逐渐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投资区域结构。
与此同时,福建省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了各具特色的招商方式,发挥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多、并与台湾同胞有广泛联系的优势,成功探索“以侨引台、以港引台”的招商引资方法,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举办各种类型的招商引资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如:每年举办一次的“漳州市海峡两岸花卉博览会”、石狮“海峡两岸纺织服装博览会”、厦门“海峡两岸机械电子商品交易会”、晋江市“海峡两岸鞋业博览会”等活动,为闽台乃至两岸工商业界交流信息、寻求合作提供了重要平台。
加强投资环境建设,是福建省吸引台资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福建省政府一方面投入巨资加强机场、港口、公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硬环境,一方面针对台商、外商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召开改善投资软环境专题会议。各级政府积极采取措施,清理整顿乱收费、乱摊派,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项目;福建省台办和各市台办均设立了“台商投诉中心”,认真受理台商投诉案件。不少地方还建立了台商接待日制度,政法部门及时侦破、查办侵犯台商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案件,加强重点台资企业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使投资软环境进一步得到了优化。
此外,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都相继建立了领导联系台资企业制度。在东南亚金融风波、台湾“九二一”大地震、非典疫情等特殊时期,省、市、县各级领导都深入台资企业走访、慰问,帮助台资企业排忧解难。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实实在在的工作对于吸引、促进台胞来闽投资兴业起到了积极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