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4日电 美国世界日报温哥华报道,向加拿大提出难民申请被拒的中国远华走私案核心人物赖昌星,其上诉于今年2月3日遭联邦法院审讯庭驳回后,大法官麦凯同意给予授证,令该案得以继续向联邦法院上诉庭提出上诉。
赖昌星辩护律师梅特斯昨日表示,与该案有关的一个问题已为大法官麦凯接纳,但未公布具体内容。预料此案将由联邦法院上诉庭接手审理。赖昌星与妻子曾明娜和3名子女于1999年8月14日由香港飞抵温哥华,2000年6月提出难民申请。同年11月23日,赖昌星与曾明娜分别在安省尼亚加拉瀑布市酒店和本拿比家中遭皇家骑警拘捕。他们在难民申请于2001年7月至11月间聆讯并遭拒绝后,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联邦法院审讯庭于去年7月14至18日就该案举行上诉聆讯,今年2月3日主审法官麦凯在驳回其上诉在裁决中表示,举行该案难民聆讯的移民暨难民局裁审庭,裁定赖氏全家五人的难民申请均不符合公约难民的定义。
赖昌星律师梅特斯于2月17日公布向联邦法院提出申请授证的24个重大法律原则问题,此次24个问题之一获授证,等于赖氏在联邦法院的上诉官司可继续打下去。
就预定的法律程序而言,赖昌星的上诉官司在联邦法院失败后,仍可向高一级的加拿大最高法院再上诉,最终还有移民部内部的递解前风险评估,不过后者的成功率不到百分之一。(杨是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