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三月二十一日电(张恩 凸凹)记者今天获悉,山西阳泉市晋东化工厂“三·三”烟花爆炸事故原因现已查清:厂方因未严格按照工作规程组织生产,为一场重大伤亡事故不幸发生埋下隐患。
据介绍,今年三月三日上午九时五十分,阳泉市晋东化工厂烟花厂突然发生烟花爆炸事故。事故共造成五名职工不幸死亡、三名职工重伤。
经调查,二00四年元宵节期间,阳泉市晋东化工厂承揽省内外二十多家单位的焰火燃放任务。燃放工作结束后,部分礼花弹在没有按规定剪除电点火头的情形下,便被运回厂房。因对产品需返修重新装配,运回的产品经分拣后,全部转运至五分厂。
三月三日上午,五分厂的一百六十平方米厂房内有九名女工在作业。现场有五英寸到十二英寸的礼花弹二百四十发,地面烟花二十九盘,总药量达三百五十公斤。在返修和装配礼花弹过程中,聚集产生的静电及摩擦造成礼花弹电点火头引线发火,引发礼花弹爆炸,进而迅速引燃厂房内存放的其他烟花,最终导致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阳泉市晋东化工厂烟花厂在组织产品回收时,没有严格执行《烟花电子燃放安全规程》,将部分没有拆除电点火头的产品运回厂房,为事故发生埋下隐患。烟花厂在返修有电点火头和快引线的危险作业时,随意确定工作地点,各道工序混合作业,厂房内总药量超标,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阳泉市晋东化工厂烟花厂“三·三”事故发生后,阳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当地政府部门及时组织人力进行抢险,对受伤职工开展救治,并妥善处理烟花爆炸事故的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