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9日电 据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报道,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四川省检察院的督查下,发生在2001年4月27日的珙县“卖淫案”终于真相大白。记者昨日从四川省检察院获悉,“逼良为娼”、并将良家妇女殴打致死的珙县珙泉镇派出所原副所长邓增伟及派出所联防队员赵正林被依法逮捕,此案现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2001年4月27日下午,陶先碧与丈夫廖泽文从云南探亲乘车回到珙县。虽然晕车,精神状态很差的陶先碧为了挣钱,还是赶到她当服务员的珙县珙泉镇一家歌舞厅上班。当晚,珙泉镇派出所清查文化娱乐场所时,怀疑珙县磷氨厂职工罗某与陶先碧有卖淫嫖娼行为,遂将两人带回派出所留置盘查。
自己从来没有卖淫,而且到舞厅当服务员也是经丈夫同意了的,陶先碧坦然地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哪知道,她这一去就再也没有能够回来。第二天下午,在派出所的询问中,陶始终否认和他人发生了性关系,更没有钱色交易。
见陶先碧拒不承认,派出所副所长邓增伟大发雷霆。恼羞成怒中,邓增伟首先动手殴打陶先碧。见领导都动手了,联防队员赵正林等人纷纷上前猛踢陶的头部,致使陶头部受伤。被打不久,陶先碧出现头痛呕吐症状。
29日上午,邓增伟等人见实在是“逼”不出有价值的证词,加上陶先碧伤势很重,派出所将她送到县医院抢救。由于伤势过重,陶先碧经抢救无效,于当晚10时许死亡。法医鉴定:陶先碧头部右侧为钝性损伤,由于脑部硬膜血肿压迫脑组织引起生命中枢功能衰竭死亡。
2003年7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厅接到廖泽文递交的《请求立案侦查申请书》后,将此案有关材料转至四川省检察院。省检察院检察长陈文清震怒了,他立即督促宜宾市检察院查办此案。
2003年12月27日,宜宾市检察院和珙县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将珙县珙泉镇派出所副所长邓增伟逮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派出所联防队员赵正林逮捕。(刘德华记者周牧实习生肖逢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