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中国足球协会9日对广州的《足球》报一篇题为“国资委狙击中国足球”报道,做出正式表态,认为此文严重失实。为此,做出三项决定:澄清事实,公开道歉;取消该报中国足协主办的各项活动的采访权;希望其他媒体避免此事再发生。
对《足球》报所报道的内容是否属实,我们暂且不加以评价。但对中国足球协会取消该报采访权的处罚,我们却大为吃惊。中国足球协会是什么?它难道是法庭,可以随意地对一个法人组织采取法律措施?
我们知道,新闻报道的采访权,是任何部门和企业不能剥夺的。即便中国足球协会认为《足球》报的报道严重失实,侵犯了中国足球协会的名誉权,它也不应该自己做出取消该报采访权的决定,而应该通过法院让法律来说话,让法律来处罚该报。
长期以来,由于足球成为国人喜爱的运动,所以,尽管我们国家的足球老是让国人失望,但足球还是成为中国体育的“大哥大”。谁都知道,搞足球运动的人,拿的是高薪,踢的是让球迷失望的“伤心球”。
但中国足球协会却常常听不得不同意见。近年来,中国足球丑闻不断,特别是假球黑哨事件,更让人愤怒。但在去年打假除黑斗争中,中国足球协会却“角色错位”,扮演着法律的角色,从而使得一场轰轰烈烈的打假除黑的严肃斗争,在名誉形象借口下鸣金息鼓。如今,中国足协又一次代替了法庭,对据说侵犯到它名誉的报刊拿起了制裁的屠刀。我们说,这是对法律的挑战,也是对新闻报道、新闻自由的挑战。此风不可长。我们期待《足球》报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中国的媒体和社会,岂能让一个组织为所欲为、凌驾于法律之上呢?(陈奇)